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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且持此镜受吾之命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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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狱世界的城池,与现世的城池,概念还不太一样。

妖族的大城格外高阔厚重,一城近于一国。

整个妖族若算是一个整体,更像是一个城邦制的庞大帝国。太古皇城坐镇中央,天下城邦皆臣之。

从“部族”向“城邦”的转变,也是百属千类的妖族一个根本性的变化。

人族虽说“十里不同音,百里不同俗”,各有各的语言和风俗,用不同的国家、宗门、各类组织,来划分每个人的归属。但在人族这个身份上,每个人都有整体的认同。

妖族百属千类,可并不如此。

哪怕是在妖族天庭统御万界的辉煌时代,各族之间生死攻伐也只是常事。动辄灭族之战,动辄血流成河。

妖族是一个整体的概念,是对天生灵族的统称。

物初长者尚屈而未申是天之范式,“夭天”即少而壮盛之貌。妖族的引申义,是上天所诞之幼女。受天地所钟,现世独爱,故为万界之主。

但这高高在上的万界主宰种族,内部千万种属,也有个优劣上下之分。

有猫族肆意屠戮鼠祖,也有绝代鼠妖“钻天大祖”,险将猫族屠灭。

诸如“龙汉大劫”,“风云大劫”,此类几乎打破天地的大战不知凡几。妖族天庭都在各部族的战火中被打破了好几次。

也就是后来整个妖族天庭都被掀翻,妖族全被赶出世外。“妖族”这个词语,才有了更多相对于“人族”的意义存在。

简单来说,妖族开始团结,开始有了更多融合。

这一点在天狱世界表现得尤其明显,因为在这个世界成长的妖族,早已经习惯了人族的强大。知道在万妖之门后,有那样一个恐怖的对手存在。

所谓“妖族南天门”,雄峙天息荒原,锁住天然界关霜风谷,眺望十万大山。

当然现在霜风谷已经没有了,只剩一个“霜风战场”,又名“南天战场”。

在南天城东北方向,相距千余里,有大城遥相呼应,其名“积雷”。此城民风剽悍,历史上出过赫赫有名的强者。当然现在势衰,但也有极强的妖王坐镇。

积雷城北去一千三百里,有大城,名曰“摩云”,是真妖蛛弦所镇。

不过大妖小妖们更习惯将其视为天蛛娘娘的地盘。毕竟真妖蛛弦亦是天蛛娘娘的血裔,且事事都打着天蛛娘娘的旗号。

柴阿四乃是摩云城一个普普通通的采药小妖。

靠着天生的嗅觉灵敏,经常出没于一些妖迹罕制的地方,寻觅山材,采集灵药,以期兑换修炼用的道元石和功法尤其是后者。

没有道元石,也可以靠吐纳积蓄道元,无非是慢一些、辛苦一些。那悬于高穹的金阳和血月,会供给永恒的能源。

但功法决定了吐纳的效率,决定了道元的强度,也深刻的影响着战力高低。

妖族生来道脉自通,个个超凡。固然是上苍厚爱,但向上之路,却是不那么容

说起来妖族一体,但种属何止百类?每一个妖属,都有最适合本相的修行功法。

无论何属何类,最早的修行功法,只是生命吐纳的本能。

作为天生现世之主,万界核心部族,妖族诸类是生下来就会修炼的。

但是那种本能的吐纳法,并不是最佳的修行法门。

那只是超凡生命本能所遵从的最简单的吐纳轨迹,几乎没有利用到什么超凡妖躯的优势。

妖族历史上天才辈出,从来不乏惊才绝艳的恐怖强者。如建立妖族天庭,统御诸天万界的太古妖皇,如那些在辉煌时代闪耀天穹的强大身影....

历史上一代一代的先贤,创造了璀璨的妖族文明,也留下了无数强大的妖族功法。

虽然因为终结远古时代、败退天狱的那一战,有了巨大的断层。

但退入天狱的妖族强者仍有许多。一个强者本身即是一个丰富的传承。

在开辟此混沌世界之后,经过几个大时代的不断发展,一代又一代的强者积极探索,广大妖族的修行资粮,又再一次丰沛起来。

别看犬族如今势弱,体量远不及其它强族,但历史上也是出过大祖柴胤这样的强者的一—那种层次的强者出现,曾将犬族所修功法,推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。即使到了今天,大祖柴胤留下的,也是最适合犬族修行的无上玄功。

当然,那些拔山填海的强大功法,都与他柴阿四无关....

他的天资太普通,太平庸。

别说召入军伍晋升妖兵,又或加入哪个强大部族,从此成为妖上之妖了。

即使是在面对所有妖族的封神台里,他也只能接那些最简单最基础的任务。

封神台是一视同仁,同族们可不是如此。

前阵子天蛛娘娘家的小公主,为练绝世毒功,发布了一个抓捕毒虫的任务。他也悄悄地接了下来,他也幻想着撞大运,捡到一个特别弱又特别毒的毒虫,于万妖之中独占威风,得到小公主的青睐实在不行,能被天蛛娘娘青睐也可以。

年龄不是问题,爱能跨越世俗。

总之不想努力,但又能一飞冲天!

可现实却是他接了任务也不敢去尝试,更不敢让其他小妖知道他也接了这样的任务,那些揶揄嘲弄鄙夷,有时候是和着血的他的药篓背到身上,所有的家当都在腰包里,进了山仍只是奔着草药去。4

毒虫是不可能抓毒虫的。稍微厉害一点的毒虫,他碰到了就是个死,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。

虽然他偶尔也会有不切实际的幻想,但是在具体而微的生活中,他仍是努力且踏实地过好每一天。

接的那个采集毒虫的任务,只是他的一缕痴想。

他带在身边,但并不真的指望它实现。

他相信自己努力采药,努力积累,一步步往前走,总有一天也能走到很优秀的层次的——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妖兵,端个铁饭碗,每月按时吃饷,并不是奢望而已!

摩云城小公主的吸引力自是不必多说,进山的赏金小队是络绎不绝。赶集都没这么热闹。

柴阿四孤身一妖,倒也不觉得孤独。

进山的妖族多了,那些深山老林里的危险,也就少了。这对实力不济的他来说,自然是好事。

旁的妖怪都冲着稀有的毒虫去,也没谁跟他抢些不值钱的草药。

在那些妖怪狂风过境过,他只需从容不迫地去捡药即可,根本不操心有什么恶兽。

他的药篓里,草药现在已经堆了大半篓,收获颇丰。

天就快黑了,再寻摸一阵,他就准备离开。他毕竟不具备在十万大山里独自过夜的勇气,而山脚下是有赏金猎手聚集的营地的。

虽然他这样的采药小妖并不被认可,凑过去也难免被冷嘲热讽几句,但骂几句又不少块肉,哪怕推搡几下呢也不痛不痒。他真个在营地里找个地方睡下来,也没谁会赶他。

“脸皮厚很重要!在那些个死亡的寒冬里妖族都是要靠厚皮取暖的!”

且持此镜,受吾之部

“脸皮厚很重要!在那些个死亡的寒冬里,妖族都是要靠厚皮取暖的!

这是爷爷还活着的时候,反复教给他的话。

爷爷后来死了,因为狗脾气犯了,不肯给一辆马车让路,被当场撞死在大街上。

享年不知道多少岁。呜呼!

只有草席一卷,山里随便挖了个坑,埋进去了事。

他柴阿四也是读过书的。

所谓前车之鉴,后车之师。

意思是前面的妖怪被车子撞死了,后面的妖怪就要记得躲远点。

他记性好,脸皮厚,生活教会他的,他都铭刻在心。

不过今天情况有些不对。

这片区域是有很多赏金小队的活动的,他尤其记得,摩云城有名的豪门大少、修行天才犬熙载,为搏小公主欢心,也带队在这附近寻觅毒虫。

为什么印象这么深刻呢?因为作为“闲杂妖等”,他被不耐烦地驱赶过。

但是现在这瑞安静得过分。连风都是沉默的,不与黄叶应和。

妖都去哪里了?嘎吱!

脚下不小心踩断了一根枯枝,柴阿四悚然一惊。

紧张兮兮地左看右看,反复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后,才松了一口气。

深山老林多险恶,十万大山尤甚之。

他每次进山采药都是谨小慎微,生怕闹出什么动静,且

都是在外围捡些边边角角。这一次也是因为进山的队伍很多,他才敢深入一些。

现在这个地方这么安静,着实让他有些心惊胆战。

不能等到天黑了,再找半个时辰就回去

他心里如是决定着,警惕地左右看了看,才继续往前走。

但又猛地顿足!

因为他赫然看到,在前面不远的地方,躺着两个妖族的尸体。

瞧那穿戴都煞是不凡,一看就是大家族出身。

柴阿四抬脚就想转身逃跑,但忽然心中腾起一念,又定在了那里。

古话说得好,杀妖放火金腰带,为什么呢?

因为杀妖之后,是越货!

这两个死掉的妖族,少说也有个妖兵层次的实力。且不说他们是为什么而死,十万大山里危险重重,怎么死都有可能但他们的尸体如此完好,会不会有点什么好东西在身上?

老林愈静,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。

撑死胆大的,饿死胆小的!

柴阿四咽了咽口水再次前后左右观察了一圈,而后小心翼翼地靠近这两具尸体。

认真嗅了嗅,没有嗅到什么毒味。通过初步观察,两具尸体的伤口都在眉心,死得很突然、很干脆,没什么痛苦。拿一根树枝戳了戳,从衣物的特殊印记来看,

根树枝戳了戳,从衣物的特殊印记来看,果然是犬熙载带进山里来的下属。

犬熙载呢?

那种大少爷,肯定早就走了吧。死个把护卫算什么事?

柴阿四没有多想,也谈不上对这个世道有什么抨击。戴上一双采药用的皮手套,在不破坏尸体痕迹的情况下,小心翼翼地翻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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